2016-08-01 來源:www.Gzu521.net | 貴州金融銀行好工作
1.【答案】B。解析:《仲裁法》第70條規(guī)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涉外仲裁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撤銷。"
我國于2007年對《民事訴訟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民事訴訟法》關于涉外仲裁的撤銷規(guī)定在第258條,而不再是《仲裁法》中規(guī)定的第260條第1款。
《民事訴訟法》第258條規(guī)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zhí)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
(二)被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與仲裁規(guī)則不符的;
(四)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xié)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zhí)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zhí)行。
所以本題的正確選項是B。
D項本身說法是正確的,但是與題干的問題不相符,因此不選。
2.【答案】C。解析: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本案中,甲是國有公司的出納,滿足貪污罪主體要件的要求,甲利用職務之便秘密竊取單位的現金3萬元的行為成立貪污罪。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
3.【答案】A。
4.【答案】C。
5.【答案】B。